各有关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河南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专业省统考工作,加强省统考专家队伍建设,省招办拟建立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专业省统考评委专家库。现将我校推荐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专业省统考评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
(一)推荐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师德高尚,公道正派,服从领导,责任心强;
2. 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身体健康,能适应全程封闭管理工作需要,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4.本校正式教师,在以往的考评工作中无违规违纪行为,未组织或参加本专业考前辅导或应试培训等营利性活动。
(二)推荐工作程序
1.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审批相结合的办法,教师个人根据征选条件和要求对照自荐,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后,方可向学校推荐。经学院批准推荐的教师,须如实填写《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评委推荐表》(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省统考评委推荐表》(附件2)。推荐工作流程的书面报告、推荐教师名单以及推荐表于11月 7日16:00前报送逸夫楼北楼115办公室。
2.我处对各相关学院推荐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向省招办推荐的人选。
3.省招办确定入库评委名单后,三年内资格有效,三年后自动出库。根据要求,各有关学院需将本次推荐工作的原始材料、会议记录等留存三年,随时备查。
二、工作要求
1.各有关学院要增强对征选评委教师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此项工作关系到高考公平公正、关系到每个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推荐的评委教师不仅要求专业水平高,还要求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对以往在专业考试及教学工作中有不良行为或影响的,不得推荐为评委教师。
2.实行推荐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要严格审核,把好推荐关。如评委教师在省统考工作中出现问题,不仅要处理评委教师本人,还要追究推荐学院的责任。
3.各相关学院必须通知到全部符合条件的教师,不可省略自荐环节。
附件:
1、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评委推荐表
2、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省统考评委推荐表
信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推荐表.doc
附件2: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省统考评委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