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16年许仰民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金额
2016年录取入学且品学兼优的文科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共10人,奖励标准每人2000元人民币。
二、评选条件
原则上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第一志愿普通文科考生(平行一志愿认可为第一志愿)中评选授奖对象。评选时主要参考学生的高考成绩,结合考察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综合素质,坚持择优评选,德智体综合考察的原则。
三、评选程序
学生本人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填写《信阳师范学院“许仰民奖学金”评审表》。由各学院进行初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后,于11月1日前将评审表报送“许仰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
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确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生效。最终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报送许仰民教授亲属。
四、奖学金分配名额
文学院4人,政法学院1人,经济学院1人,历史文化学院1人,工商管理学院1人,外国语学院1人,教育科学学院1人。
五、说明
按照许仰民教授家属的意见,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男女比例为1:1。
联系人:张老师 0376-6391916 6391212 (逸夫楼112办公室)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许仰民奖学金管理办法
附件2:许仰民奖学金评审表
信阳师范学院许仰民奖学金管理办法.docx
许仰民奖学金评审表.docx
招生就业处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