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意见》(豫教体卫艺〔2011〕970号)的文件精神,2012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为做好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有关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如下招生章程。
一、招生项目、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2年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5名,招生项目为定向运动,招生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法学等。
二、招生办法
1、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报名的办法程序与普通高招考生相同。
2、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需要向我校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二代身份证、高考准考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学校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体育专项考试:凡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统一体育专项考试。考试内容为专项素质、专项技术和比赛能力等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河南省教育厅通知。
4、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还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文化考试,高考填报志愿时,选报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规定的2012年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检查合格者,由省招办统一投档,我校录取,并按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重点培养。
5、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被认定为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三、本章程由信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和河南省出台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长安路237号 邮 编464000
咨询电话:0376-6392211(学校招办)
0376-6392801(体育学院)
信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