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保送生。为做好保送生招生有关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如下招生章程。
一、招生范围
面向河南省各有关中学。
二、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为我校现有的本科专业。
三、招收对象
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1号文件)中规定的保送生条件的学生。
四、推荐与报名
符合保送生条件的考生首先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各有关中学应在2014年3月14日前向我校推荐保送人选,并将其有关材料(学生自荐信、学校推荐材料、河南省保送生推荐表、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成绩单)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我校招生办公室。
五、考核与录取
学校对符合保送条件的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不超出高考考试大纲。考试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上午为9:00—11:30考语文,下午14:00—16:00考数学,16:30—18:30考英语。
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于2014年4月10日前报送省招办。省招办将于4月中旬对拟录取的保送生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无误后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两周(网址:www.heao.com.cn)。公示无异议后,我校于2014年5月15日前办理录取手续,经省招办审核批准录取的保送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1、各推荐学校要严格按照保送生推荐条件和程序实事求是地做好推荐工作。如发现考生和中学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2、保送生须按照普通高考的要求履行报名手续并参加高考体检。符合保送生资格的考生在未接到高考录取通知书之前,要做好参加2014年高考的各项准备工作。凡未履行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的学生,不能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核手续。
3、被确定录取的保送生名单,由省招办2014年5月底前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通知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被学校录取的保送生,不得参加高考,由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收回被录取学生的准考证。
七、本章程由信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和河南省出台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信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6-6392211
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编464000
联系人:张老师
信阳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