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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9-12-07 14:43:03来源: 未知 作者: 招生办阅读: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豫招普[2009]35号

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各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

  为了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现就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均须参加全省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省统考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5日9:00-15日18:00,请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生办公室根据本地情况,具体安排报名工作,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办法

  1、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

  2、全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和体育舞蹈类。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至少选择参加其中一类省统考专业,除音乐、美术类之间不可以相互兼报,其余各专业类别之间可同时报考。

  3、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按规定的时间持户口簿、二代正式身份证、会考证(或学籍学历证明)等证件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确定的报名点报名并交纳报名费,县(市、区)招办通过网上支付应付省招办费用后,即向考生发放网上报名序号和登录密码,考生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并可从网上获取自己的14位考生号。

  4、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以此次采集的信息为准建立考生电子档案,这部分考生报名参加文化课统考时将不再重复采集信息。

  5、全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信息采集费按豫财办综[2005]9号文件规定执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名考务费按豫教财字[2000]59号文件规定执行,每名考生100元。美术类由省辖市招办收取;音乐类由省辖市招办收取50元,另50元在专业个体测试报名时由考生交考点。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100元考试费由考生在专业考试时将交考点。

  三、加强报名工作组织管理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首次实行网上采集的方式,而且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人数持续增加,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较紧,各级招办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和管理,制定周密的操作管理办法,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实行报名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报名工作岗位、任务和责任。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地要提高认识,站在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公正公平的高度,严格程序,逐级检查,分级负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信息采集仍严格履行“录入、打印、校对、签字、确认、存档”的工作程序,落实考生签字确认制度。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打印存档的考生信息表涂改无效,以确保考生基本信息与原始数据源的一致性。

  各级招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今年艺术类招生政策,使广大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上网填报信息,参加专业考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