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5年许仰民奖学金评选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办法
各有关学院要严格依照《信阳师范学院许仰民奖学金管理办法》和《信阳师范学院学生缴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二、评选名额
根据许仰民教授家属意见,“许仰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2015年拟评选许仰民奖学金10名,其中文学院4名(每个专业限1名),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6个文科类学院各1名。
三、日程安排
10月8日—15日,为许仰民奖学金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和公示阶段。有关各学院公示期应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名单报招生就业处。
10月15日—28日,为学校审批、公示阶段。“许仰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报送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四、材料填报要求
(1)《信阳师范学院“许仰民奖学金”评审表》3份,其中学院留存1份,上交招生就业处1份,报送许仰民教授家属1份;
(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2份,学院留存1份,上交招生就业处1份。
信阳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5年10月8日
附件:
1. 信阳师范学院许仰民奖学金管理办法
2. 信阳师范学院“许仰民奖学金”评审表
信阳师范学院许仰民奖学金管理办法.docx
许仰民奖学金评审表.docx